郑孝和代表调研发现,很多流入餐饮市场的猫狗及其肉制品来源于非法交易,在贩运过程中故意逃避狂犬病等卫生检疫监管,存在巨大的疫情传播风险。而且,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投毒偷盗的方式获取猫狗,其常用的琥珀胆碱、氰化钠等剧毒药物,会残留在被毒害的猫狗体内,食用后将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猫狗肉的经营性质未作明确规定,致使其成为监管盲区。此外,虐待猫狗等事件近年来频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郑孝和代表建议,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猫狗及其肉制品明确定性为非食品,纳入“禁止生产经营”类别,从而禁止屠宰猫狗进入食品、餐饮流通市场或作为食品加工材料,禁止食用目的的猫狗贩运、交易、屠宰、加工制售经营行为。同时,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该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