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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

2013-03-11 11:300
  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印发的药品安全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出台已一年有余,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实施状况如何?3月5日,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汇报会上了解到,自《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印发以来,国家局及时分解规划任务,各牵头单位积极推进规划任务实施工作。由国家局牵头实施的规划主要任务共51项,其中46项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达90%,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孙咸泽在会上指出,各牵头司局对于“十二五”规划实施认识到位,工作积极,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任务开局较好,比如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方面,印发了关于做好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方面,印发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推进新修订GMP实施方面,国家局与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药品定价、招标采购、技术转让等方面提出激励措施等等。

   

       孙咸泽强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在实处;要努力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执行规划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提高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认真做好中期评估,牵头司局要开展自评估并及时报送进展,确保规划中期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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