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 5月18日消息,凤凰网科技近日接到数名宁夏电信用户维权信息,反映宁夏电信单方面无故停止用户易通卡服务。
据宁夏电信用户刘先生反应,宁夏电信在没有通知用户的前提下私自停止了易通卡套餐的服务,导致该套餐无法使用。宁夏电信在收到刘先生投诉后要求刘先生邮寄易通卡进行检测,并以卡有问题无法修复为由赔付充值卡或现金,但不再为用户恢复服务。
宁夏电信天翼易通卡宣传广告
宁夏电信消费者段先生提供的易通卡业务登记书
据刘先生介绍,宁夏电信易通卡用户最早办卡时间是2010年12月,最晚办卡时间是2011年3月;而该卡最早被停止使用的时间是2011年4月,由此证明,一些消费者使用易通卡不到一个月就已被停止使用。
而购卡之时,许多消费者花费了高额费用,“300块钱买卡,卡里有20元钱。”刘先生说,相当于电信易通卡售价为280元。据消费者透露,越往后购买的用户花钱越多,甚至有花五百元以上购买的。
刘先生表示,虽然宁夏电信愿意就此问题向消费者赔付双倍话费余额、充值卡或现金,但由于和刘先生一样的消费者是在淘宝等非宁夏电信营业厅花高价购买的易通卡。
“所以,宁夏电信的赔付方式难以补偿他们的损失,他们只要宁夏电信继续兑现易通卡服务。”刘先生称。
据凤凰网科技了解,与刘先生有着相同遭遇的人不在少数,这些有着相同遭遇的用户还成立了7个QQ群来维权,已经有近1000人参与其中,而维权人数目前还在不断增加。
对于用户反应的问题,宁夏电信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网科技表示,目前宁夏电信正在就此事商讨进一步处理意见,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措施出台。
据了解,易通卡是宁夏电信2010年年底推出的手机套餐,内含家庭包业务,用户每日交0.3元月租费,可绑定一个中国电信的固话或手机号码,便可实现与绑定号码间的免费通话,即使在漫游状态下也不收取费用。该卡无记名、不挂失,只要用户不欠费就长期有效。
有专家认为,宁夏电信和用户之间构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应该根据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宁夏电信要更改用户业务,应该向用户提出,用户同意后方可更改重新订立合同。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是由单方面的停止电信服务显然构成了违约,宁夏电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但也有专家表示,宁夏电信已经提出了相应的赔付方案,这说明宁夏电信已经承认违约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只是具体的赔付方案没有同消费者达成一致,这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