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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医院经批准可怀孕 生孩子究竟谁说了算?

2009-04-01 22:320
近日,有网友报料称,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果想怀孕,必须先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该医院的多名女员工证实了该规则的存在,而且该医院还在工作制度中写明:“经批准方可怀孕”。对此,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武侯区劳动局监察科科长胡赵华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近年来,因女员工怀孕被单位变相辞退产生的劳动纠纷屡屡见报,一方面,承担着繁衍后代的女职工认为生孩子天经地义,另一方面,单位辞退怀孕女职工理直气壮,于是,承担着生育重任的女人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事业还是要孩子,不少女网友感叹,现在生个孩子怎么这么难?

    育龄女性:啥时候生孩子自己不能决定

    在某小学当英语老师的张燕今年27岁了,谈到要经过批准才能生孩子,张燕觉得一点都不奇怪。她说,小学老师女性比较多,女老师一般都面临着结婚生孩子的问题,可是,如果年轻老师都一窝蜂生孩子休产假,那课就没法上了,所以她们学校的老师都是排好队生孩子的,要是你结婚迟或是刚调来,那就等吧,有时候等个三五年都不奇怪,这在学校里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了,领导都希望你按规矩办事,如果你不经过同意随随便便怀孕,肯定要挨批评的,同事也不会谅解你,以后还怎么开展工作呢?“本来生孩子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可现在搞的像做贼似的。”张燕苦笑着说。

    无独有偶,在某银行工作了三年的侯小姐刚接到通知:如果目前有怀孕准备的女员工请将名字报到行政部。顶头上司告诉侯小姐,以后谁想怀孕了必须上报,经过同意以后才能怀,说白了就是大家得一个个生。末了,上司还“特别”关怀侯小姐:“我们部门我可是报了你的啊,所以,你就别耽误了,速战速决。”侯小姐听了真是哭笑不得,难道自己什么时候要孩子不是自己决定的吗?侯小姐后来又打听到,上司特别找了业务骨干刘小姐谈心,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你想升职的话,五年内不要要孩子。刘小姐很无奈,自己眼看就奔三了,但是眼下业务做的红红火火,到底该怎么选择?

    公司单位:白养两年就是亏本生意

    从事人事工作多年的段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女员工生孩子本身就是人的基本权利,没有任何人或是单位能干涉,但是,这是理想化的状态,因为你毕竟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你所做的事情就不能完全由你一个人决定。段先生说,只要符合政策,一般的单位不会干涉女员工怀孕的。但是,有的女员工刚进公司板凳还没坐热呢,马上就怀孕生孩子,怀孕期间,公司又不可能指派什么任务给她,基本处于“退休状态”,生产之后产假加上哺乳期要近两年的时间,等于公司要白养你两年,领导自然不会高兴。

    于是乎,招聘的时候,很多单位就会和女性应聘者签订协议,比如两年不能要孩子之类的。找工作竞争激烈,很多女性为了谋生不得不忍气吞声答应这种不合法的规定。

    化解危机其实方法很多

    计划生育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女职工何时怀孕,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都应受到法律保护,自己说了算,谁也无权干涉。但某些单位习惯了自行其是,唯我独尊,计划生育政策被妖魔化就是突出的事例,处于弱势的女工根本无力与单位抗衡,

    其实,化解女工生育高峰危机的办法很多,除了科学、合理、有效调配人力资源外,就是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工作作出适当的调整安排,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只要公平公正、机制灵活,就能达到单位与女工双方的平衡与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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