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五)

2007-12-04 11:020
注5

    关于原油退(免)税的问题解释。

    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享受出口退税的原油范围,为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国家计划内的原油,但不包括国家无偿援助出口的原油。

    执行日期:1999年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9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