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致电国家卫生部新闻处,相关人士表示,婴儿游泳馆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对其并无专业的规范标准,仅能参照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然而,该《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仅适用于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各类游泳场所,对于婴儿游泳馆,许多规范标准还有待细化。
有关专家表示,进行婴儿抚触的工作人员,除了需要护理经验,还需要通过抚触考试。如果并非医科或护理专业出身,仅靠短期的强化培训,并不能胜任这项工作。此外,感冒、发烧、拉肚子、脚易抽筋,小于32周的早产儿或体重低于1800g的宝宝最好不要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