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原伊春光明集团董事长冯永明涉嫌贪污案在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时,距离S*ST光明实际控制人冯永明被伊春市公安机关控制已过两年之久。
2008年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冯永明身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和职务侵占罪,于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他的女儿冯丽嘉也因涉嫌职务侵占一起被刑事拘留,冯永明建立上百家公司,转移资产,涉案金额巨大。
冯永明被刑拘后,伊春市政府接管光明集团,表示会尽快依法收回国有股权,派时任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张成铸出任董事长。历经两年之后,股权问题并没有实际解决。张成铸告诉《望东方周刊》:“两年多了,股权问题还没解决。名义上说,是收归国有,实际证照没有变更。现在是政府帮着冯永明打工。外面的工厂冯永明还都是法人。”
被关押整整两年的冯永明面临近8亿元的贪污指控。如果指控成立,冯永明一案将成为中国数额最大的贪污案。
小木匠的家具王国
生于1953年的冯永明,有着同时代人的烙印。初中毕业后到一家钢铁厂当工人,后又转入五星木器厂成为学徒工。经过砺炼,他做得一手好木匠活。
1975年,冯永明回到伊春地区木器厂任技术员。1979年,冯永明主动要求到二轻局下属的伊春市消防器材厂做负责人,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此时,消防器材厂效益并不好,主要生产消防用梯子,老百姓将这个厂称为“梯子厂”。冯永明利用“梯子厂”的车间组织生产家具,并注册了隶属于消防器材厂的木器家具厂。
深谙木工手艺的冯永明做起家具生意顺风顺水,开始淘到第一桶金。此后多年,冯永明一直实际使用“梯子厂”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他付出的代价是代还了“梯子厂”的债务。冯永明一直认为,这是木器家具厂“承债式”收购了“梯子厂”。
1985年,冯永明设立的公司伊春木制品工业公司与香港福仕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伊春光明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港方投资为280万人民币,冯方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出资340万元。持股比例为,冯方55%股份,香港方面持股45%,冯永明出任副总经理。
1992年,伊春光明家具集团公司组建。1993年,集团公司以家具为主业,组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家具)。其间,伊春市国资委对光明集团的国有资产登记为1121万元。
能人冯永明还疏通了关系,取得了国家财政的小型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00万元,这项资金原本只扶持国有企业。冯永明的企业获得贷款,并通过以后的经营偿还。
光明股份于1996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1997年,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光明集团公司改制,其原有在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000万股(每股1元),增至8200万股(每股1元),改制后股权由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