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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明:昔日家具大王被指贪污8亿元

2010-11-25 19:460
光明股票持有者,逐渐对光明股改失去耐心。

    公开的资料显示,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在2009年1月10日光明集团全体员工大会讲话称:“我曾经跟他(冯永明)说过,冯大哥,既然你把光明带到这种程度了,我们的国有资产可以不要了全部送给你,但你要把光明人保护好呵护好,你一定进行股改,省政府借你的钱也暂时不要了我替你还,市政府借你的钱也不要了算你的;也可以把光明变成私有企业,就算你个人家的,但你只要保证股改保证按民营企业的方式发展也可以。”

    据本刊记者了解,光明集团拿到黑龙江省政府6000万元借款后,冯永明并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资金使用方式支配这笔资金,而是将其中的1055万元用于偿还相关公司债务和化解哈信达不良资产。冯永明则一再坚持,先弄清楚股份归谁所有之后,才能进行股改。

    冯永明再一次突越了政府的底线。

    市委向司法部门下发交办函

    公开资料显示,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在光明集团全体员工大会上还讲到:“在斗争中,市委市政府、历届市委市政府一退再退一让再让,只要你把光明集团维持下去,哪怕是苟延残喘谁也不愿意捅这个窟窿,谁也不愿意碰这个人,谁也不愿意捅这个马蜂窝。”

    作为伊春市唯一的上市公司,光明股票如三年连续亏损将面临退市风险,这将会是继阿钢、佳纸、齐钢、蜡笔、秋林退市之后的第六个退市黑龙江企业。上市没办法退市有经验。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说:“冯永明抱着一条,你要股改,你就按着我的思路股改,要不然我坚决不同意,我宁可光明下市鱼死网破,我也不让你股改。”

    伊春市终于下定决心,解决光明集团的问题。

    2008年9月,伊春市委给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下发交办函,责令组成调查组,对冯永明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进行立案调查。交办函称: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接到大量群众反映和举报,反映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等重大问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濒临退市风险,“光明二期”十多年未能上市,广大民众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经请示省领导同意,市委、市政府责成你们立即组成专案组,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很快,冯永明及其女儿冯丽嘉,和兄弟冯志明、冯开明均被刑拘。

    伊春市政府在2008年10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市委、市政府将尽快依法收回国有股权,对企业进行有效重组、整合,加快S*ST光明股改进度,保住伊春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

    伊春市政府秘书长白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冯永明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也没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串通个别人,非法将光明集团公司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采取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非法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在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空壳,留下几亿元债务和巨额亏损后,又多次行文要求将企业交给市政府。

    本刊记者调查获悉,在2008年11月伊春市国资委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伊春圣泉禾投资有限公司告至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归还二公司所持有的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8200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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