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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方案渐近成型 综合征管破题尤为重要

2016-11-14 09:550

  近日,财政部调整了部分处室机构设置,单独设立个人所得税处。这则消息再次引起了舆论对个税改革进展的关注。

  据悉,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具体即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据记者了解,目前,专项扣除渐近破题。个税改革推出的关键点是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联网,实施个人所得的综合征管。

  据了解,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为分类税制,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

  根据安排,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尽管个税改革方案尚未公布,适当归并征税所得分类和完善规范税前扣除被普遍认为是改革重点之一,其中专项扣除方案思路已基本成型。

  “最初可以考虑合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让劳动所得有同样公平的税收待遇。这一步相对好操作,同时建立专项扣除制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基本生活费用,还要考虑一些对生活费用有直接影响的大笔支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前提下,因支出的差异性,个人享受的扣除范围不同,受益程度也不一样。”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

  在综合所得税制下,住房按揭利息支出应该怎么扣除?杨志勇建议说,与房价水平较高的现实相比,个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要实现住房按揭利息支出的全额扣除几乎不可能。

  “为避免造成对按揭贷款购房者、全款购房者以及不同时间段还款的购房者的不公平,可以规定只要是住房担保贷款的利息支出都有同样的税收待遇。”杨志勇说。

  目前个税改革已经开足了“引擎”,但在多位专家看来,现阶段综合征管的破题尤为重要。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关键是综合征管如何落地。其他如引入汇算清缴制度、汇总申报和分项申报如何进行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说。

  专家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中,综合所得目前并未实现信息联网,这是征管面对的难题。“目前在一些收入来源中,比如股权信息登记等机制并不完善,这对综合征管也带来一些影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樊轶侠表示。

  据悉,为了了解个税全面开征技术方面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组织专家团队到各地调研。日前有消息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互联互通已经在积极推进中。

  “个税征管在渐进式推进中。” 蒋震表示,首先在符合条件的小范围内进行,时机成熟后再大范围扩展,信息的获取和集中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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