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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读《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相关内容

2016-11-05 10:28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引导和加强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规划》正式印发,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范书建就《规划》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划》对当前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面临的形势有何基本判断?

  答:从国际形势看,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深入,各国政府不约而同地加大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投入与扶持,并逐步由聚焦单一技术的创新转向创新生态环境的营造,面对新一轮科技创新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的新挑战,我们必须加快打造创新生态环境,发展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从国内发展来看,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面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工业企业利润增长受限等严峻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只有依靠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动力、打造发展新引擎、开辟发展新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用先进产能替代落后产能,才能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目标。

  同时,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相关创新战略的出台,也为我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问:《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兼顾预期性和可考核性,分别从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工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标准创新能力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三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一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重点建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及认定100家左右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建设60个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二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加强,认定300家以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1.17%,行业领军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3%。三是工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0.61件。四是标准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标准10000项以上,主导形成国际标准120项以上,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国际标准话语权大幅提升。

  问:《规划》提出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规划》针对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提出的重大需求,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6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包括三方面内容,分别是:按照《中国制造2025》部署,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和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鼓励各行业协会大力培育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具有较强技术推广服务能力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包括鼓励企业通过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创新工程开展前沿性创新研究,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实施大企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推广工程,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等内容。

  三是加大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力度,包括研究、发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引导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内容。

  四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行动及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行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间知识产权创造布局、联合运营和收益共享,鼓励和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收购、运营和风险预警与应对;支持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运营平台。

  五是完善综合标准化体系,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支持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基础通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与国际接轨,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六是培育区域创新能力,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构建跨区域协同创新网络;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打造区域型创新平台;引导“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创新资源聚集区,建设一批促进产业协同创新的技术推广应用平台和服务支撑中心。

  问:如何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答:为确保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技界等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有效地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工作。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各类优惠政策,做好政策预研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技术创新的新政策。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深化产融结合,鼓励地方财政、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入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积极性,形成产学研用联合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有序自由流动;积极引进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五是注重国际技术合作,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我国产业技术创新在全球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吸引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在国内建设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运营中心,带动国内创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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