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一早,王静接到中介的电话,告知她业主房子不卖了,愿赔1万元违约金。对于业主这个做法,王静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说,一万个不接受。“当初签订合同时说好的95万元,他不早点说不卖。”
在房价一天一个样的这俩月,河南商报记者接到的二手房违约投诉其实已不下10起。多数情况下,买房者显得不知所措。那么,签订合同后房价飞涨,房主若加价买房者究竟该怎么办?
【故事1】
买二手房被“随市加价”
今年6月份,市民董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在大河春天小区购买了一套总价为148万元的二手房,并签了购房合同。
“当时在房管局预约了9月26日办过户,等待期间一直联系加急过户一事,之后便遇到了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证,相关单位一直不受理,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之后,过户又改为到国土局去办,然后按照程序在国土局预约办理了权籍调查。”董先生说。
董先生说,9月7日卖方打电话称,他急用钱,能否早点把首付款转过去,“对方称之后随时配合过户,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次日我便把首付款转给了他。”
本以为转了首付款,办完房屋过户,事情便可就此了结,然而,令董先生想不到的是,卖方态度大变。
“9月15日,中介说中秋节期间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过户,并通知卖方16日早上去办。我爸16日凌晨4点多到房管局第一个排号,对方突然发信息:去不了,单位开会。”董先生说,“之后再与卖方联系时对方直言,房价上涨了,能不能多给点。”
之后,董先生、房产中介多次与卖方联系商谈此事,对方以不在郑州为由婉拒。
董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购买二手房之前,他已将原来所居住的房屋卖掉,才凑齐了107万元首付款,本答应买房人短时间内搬出,却因为卖方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房子一直无法腾出,他处于两难境地,家人也为此寝食难安。
“可能是一直没有向卖方做出加价态度,他坚持称自己不在郑州,也不具体说明如何来解决。”董先生说。
据办理此事的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小陈介绍,他多次给卖方田先生打电话,对方以房屋涨价为由,想让董先生加价,至于提价多少,他也没有说。
“他说你们看着整吧,现在房价涨这么高。”小陈说,他只能尽量协调不让卖方加价,他作为中间方很希望早日把程序走完。
“签过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协调不成功的话,便可走法律程序。”小陈介绍,由于近几个月房价猛涨,就从业经验来说,据他估算,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违约率会由之前的3%,提高到10%左右。
小陈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关于此事还在与卖方沟通。
25日,河南商报记者与田先生取得联系,河南商报记者说明情况后,对方拒绝回应。
【故事2】
快过户了
对方说太亏不想卖了
王静今年6月在郑州经三路晨旭路口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郑州的房价还没有现在这么高。
“我们觉得地理位置不错,小区环境也尚可,没看两次就和卖方签订合同,约定房款为95万元。”王静说,后来一直在走手续,没想到都快过户了,对方突然不想卖了。
25日上午,王静和河南商报记者一起来到中介公司询问原因。
中介称,卖方嫌当初签合同草率,卖得太亏,所以不想继续交易了。
在中介公司等了半天,卖方不肯见面,王静显得手足无措,原以为板上钉钉的事儿,眼看就要黄了。“他不想卖为什么不早点说,现在时间就是金钱,我们要他1万元能买到一平方米吗?”
而王静的遭遇也是郑州目前很多二手房购买者的遭遇。
9月24日,杨昆(化名)7月份签合同要买的一个一室一厅的公寓,也因为突然加价黄了。
“业主打电话说要我多出11万元才肯卖。”杨昆说,觉得很委屈,“合同上总价写得清清楚楚,你不能看现在房价上涨就趁火打劫。”
杨昆说,作为来自农村的工薪族,自己根本无力再拿11万元买房。
【说法】
卖房者:
我要以合同价卖 我就是傻
26日,河南商报记者最终联系上王静所说的卖方。对方说,现在郑州的二手房价格和两三个月前相比,已有天壤之别。“如果按照合同价卖,我对不起我自己,我就是傻。”
这位业主称,自己的房子合同价是95万元,而前两天邻居一个相同户型的房子,价格为135万元。“我亏40万元卖出去,我愿意,我家里人也不愿意。”
在不断协调下,他愿将违约金提高一定幅度。但王静始终显得闷闷不乐。
而杨昆所购买的房子业主始终不愿意露面,杨昆和河南商报记者找到中介公司协调,对方表示愿意免去所有的中介费。“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很无奈。”中介经纪人说,“房价一天一个样,我们公司这两个月的违约数量也显著增多了。”
中介经纪人称,作为中介员工,最近也很累,“业主方变化太多,近一半的案子都黄了。”
【延伸】
有人恶意违约
被判向买主支付违约金
房价飞涨,业主的房子不想卖了或坐地起价,买房者该怎么办?求助河南商报“记者陪你去办事儿”微信公众号时,多数买房者希望河南商报记者能帮忙支招。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发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上发布了一篇文章,讲述了相似案例。文章援引近期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里,卖方在房价暴涨的情况下反悔,要求买方至少加价10万元。
买方将卖方告上法庭后,法院判恶意违约的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并一次性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说,此案虽然是个案,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提醒】
协商不成
买方可诉至法院维权
李华阳律师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若卖方中途变卦或加价,买方完全可以将卖方告上法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和其他经济损失。”李律师说,法院一般会更加重视守约方的请求。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最近由于房价上涨较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频繁出现,且大多数为卖方违约要求加钱或拒绝卖房。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旦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经济赔偿;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张少春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买方可直接起诉至法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