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文,规定对9月1号前一般纳税人生产或库存的化肥产品按3%的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执行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虽然前期政策的出台太仓促,这个新补充规定也来得晚了点,但毕竟表明了政府顺应民意主动调整的态度,值得称道。
为什么说新规对钾肥的影响最大呢?据悉,8月27日国内港口钾肥库存数为124万吨,且主要集中在中农、中化等一般纳税人手里,数量巨大,提前全部预售的可能性不大。钾肥国内生产企业的进项税很低,而进口钾肥没有进项税。新补充规定下,9月1号后,港口库存钾肥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额大约在60元,而国内企业新生产的钾肥的纳税额可能会在150元以上,两者相差巨大。近闻盐湖钾肥一次性提价180元,假如盐湖钾肥真的能上涨180元,那么港口库存钾肥就是暴利,就一定会以低于国产钾肥的价格抛售,加之港口库存数量庞大,国内钾肥生产企业要想实现加价销售,可能只能等到10月份后了。由此可见,新规的出台将大大抑制钾肥的涨价空间!
化肥增值税的征收虽然会造成短期钾肥涨价,但笔者并不看好明年的钾肥市场,理由有五:一是全球钾肥市场产能严重过剩;二是全球钾肥的垄断性降低;三是钾肥生产企业利润较好,有能力消化增值税(盐湖股份的半年报显示氯化钾的销售收入为30亿元,主营利润为21亿元,毛利率达到70%);四是全球大宗商品暴跌,钾肥很难独善其身;五是农产品价格低位,会抑制钾肥的需求。
不排9月份的化肥市场因增值税而产生巨大波动的可能性,但笔者相信市场很快会回归到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层面,在看不清市场的情况下,切不要盲目跟风炒作增值税带来的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