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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主申请保障房 深圳重罚10万元

2013-07-23 09:440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近期关于“华泰福利房住户申请保障房”的报道,深圳市住建局昨日(7月22日)通报了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拥有福利房又申购保障房的住户被重罚10万元。

  今年6月,《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在深圳市公布的安居房初定排位名单中,2422户入围家庭有67户共计171位候选人的登记地址,均在深圳华泰企业公司自建的华泰小区。而华泰小区是华泰公司为职工建的单位集资房,这批申请人存在“住福利房,分安居房”之嫌。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向媒体通报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今年申购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实,拟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深圳市住建局通报称,另有49户已租住华泰公司单身宿舍,虽不影响其申购资格,但如其申购成功并入住后,必须退还华泰公司单身宿舍。

  广东新荣律师事务所张茂荣表示,此次华泰小区福利房住户两头占房事件只是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购乱象的缩影。

  资料显示,此次安居房已属于深圳第三批保障性住房。仅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合格的申请家庭 (含单身居民)(共5521户)》中,“居住地地址”一栏中在华泰小区的住户就有90户228人。昨日,深圳市住建局暂未通报华泰小区福利房住户成功申请前两批保障房的情况。住建局表示,目前已开始全面核查华泰公司住户名单与深圳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已购房家庭名单。一经查实,将收回保障房并依法处罚;对没有退出华泰公司单身宿舍的,将责成华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及处理情况将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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