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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将达到70%

2012-11-28 17:260
近日,卫生部释放推进大病医保的利好信号,并明确新农合大病保障报销比例和完成时限:在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限定费用的70%左右。

  

        “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

   

        二月底完成“三项任务”

   

       陈竺提出,要确保在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二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0年6月,卫生部首先利用新农合在一些农村地区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保障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

   

       “此前大病医保的保障程度并不高。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较高比例的报销政策,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同时,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健全和发展新农合制度。”一位公共卫生学教授告诉记者。

   

       据悉,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到2011年的8.32亿,参合率达到95%以上。今年前3季度,又有65万多名患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儿童先心病、白血病费用的实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7%和74%,终末期肾病等6类疾病为67%,肺癌等12个新增试点疾病为59%左右。

   

       卫生部医改部门的测算结果表明,影响一个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重大疾病的数量约四五十种。有医改专家认为,如果大病保障范围能涵盖到50种左右,就可以使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甚至遏制。

   

       而关于如何选择保障大病种类,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原则是健康危害大、疗效确切、费用可控。”以先心病为例,治疗费用一般在2万~2.5万元之间,成功率为97%,术后患儿的身体健康可以得到根本转变。

   

       原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医保专家周寿祺表示:“新农合大病保障通常选择的都是比较严重的病种,具有明确性和科学性。按病种定义划分,临床路径清楚、疗效可知,并可以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与大病保险“无缝衔接”

   

       与此同时,卫生部提出:“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衔接,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

   

       “衔接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适合城镇的大病保险融合到乡镇居民的保险制度中。”一位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分析道。

   

       而在不久前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表示,要推进大病医保与新农合大病保障之间的衔接,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严格新农合基金使用;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的规模等。

   

        此外,针对新农合当前广受关注的跨省报销难题,周寿祺表示:“异地结算是医保面临的一道坎,只有填平各地结付、筹资比例等鸿沟,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保异地就医。”

   

       据悉,卫生部已积极采取行动,着手建设新农合的国家医保平台,第一批在河南和海南试点,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实现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农民到任何一个跨省的医疗机构就医,其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信息平台联通,为接下来的报销提供方便。

   

       此前大病医保的保障程度并不高。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较高比例的报销政策,有效防止因病致贫。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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