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马怀德: 规范公权力 推行法治“GDP”

2012-10-09 08:470

  

马怀德: 规范公权力 推行法治“GDP”

 

  

马怀德: 规范公权力 推行法治“GDP”

 

  本报记者 刘涌 北京报道

  审视中国的法治实施进程,早期曾以立法、普法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点。而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公民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大大的提升。而法治政府的建设,无疑已经成为当下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

  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正在发生急剧变迁,诸多社会矛盾开始显现。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正是公权力不规范的行使。依据我国多年经济建设取得的经验,马怀德从行政主导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法治GDP政绩考核的思路,寄望以此改变政府的理念,让推行法治成为理性的选择。

  公权力不规范引发社会矛盾

  《21世纪》:法治政府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建设目标。在你看来,理想中的法治政府应该具备怎样的特征?

  马怀德:在我看来,法治政府的特征大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有限有为、透明廉洁、诚信负责、便民高效。

  《21世纪》:在现阶段,我们国家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是一种怎样的形势?

  马怀德:说到当前的形势,不能否认的是,中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要看到,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形成了巨大的收入差距、区域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等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这也是客观现实。

  要看清这个形势、找到应对之策,我们就要细致梳理它的特点。社会矛盾的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官民冲突为主的多主体参与、涉及领域广泛的一种社会矛盾。而这些社会矛盾的背后,几乎都有公权力行使不规范的表现。

  《21世纪》:那么,应该怎样理解公权力行使不规范会引发社会矛盾?

  马怀德:这大致包括几个方面,比如很多社会矛盾是由于制度、政策、立法不公造成的;还有一些是决策和执法不当造成的;另外,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不作为,信息不公开,行政不作为,也是非常突出的一点。

  另外不能忽略的一个方面是,公民个人的价值观正在日趋变得多样、多元。一个表现是心理失衡而出现情绪不稳定的情形;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公民意识的增强。当然这是正面因素。

  《21世纪》:应对这些社会矛盾,你认为,实现理想中的法治政府,应该如何着手?

« 上一页 1/2 下一页 »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