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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届秋季广交会-111届广交会

2012-02-27 1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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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110届广交会的品牌企业,请于12月10日 前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2830923.ic98.com/)确认第110届广交会参展申请,并打印参展确认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展位费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回执复印件报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二)参加第11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企业决定继续参加第111届广交会的,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2830923.ic98.com/)易捷通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包括:联营供货、展位特装等),将打印的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展位费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回执复印件于 2012年1月20日 17:00前送交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其在第109届广交使用展位将分配给新申请展位企业使用;未完成联营供货备案的视为无联营供货单位,届时交易团不给联营供货单位办理参展商证;联营供货备案一经确认,不得变更,参展期间联营供货企业与备案企业不一致的按违规转(租)卖展位论处。    

(三)新增参展企业和第110届参展企业申请新增展位的,请于期间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按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申请表并加盖章后,连同下列材料,于 2012年1月27日 17:00前报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1、加盖企业公章的《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表》原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通过2011年年检);    

3、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书》或经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的相关商(协)会会员书复印件;    

5、提供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出口额、行业自律、国际通行认证、研发创新、境内外商标注册、品牌荣誉等项评分指标的证明证书的复印件或牌匾照片(加盖企业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经核实确认所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企业本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资格;    

6、展位费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回执复印件。   

四、展位保证金的收取    

为防止部分缺乏诚信的企业在网上申请展位时虚报展位数量,交易团安排展位后企业无故退回展位,造成广交会参展期间展位空置浪费和展位费无人承担,从而影响我区交易团整体参展形象的不良现象发生。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自治区交易团《关于收取广交会展位费保证金暂行办法规定,本届广交会继续执行预收展位费保证金办法。请申请展位的企业按照展位费标准(见附件2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商务厅对其全部展位申请不予研究安排。
 十年的职业生涯,参与组织广交会展位调剂,已成功服务数十家企业顺利参展。广交会展位的申请、调剂、联营参展工作已全面展开,如果您希望产品能早日走出国门,拥有良好的外贸业绩,我和我们的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成为您驰骋商海中的一片风帆。

2012年广交会摊位预定服务热线:13710774537   020-34332930

第111届、第112届广交会摊位预订服务热线:13710774537    02034332930  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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