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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季广交会通知
各参展企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日前发出申请2012年春季广交会展位《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明确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于 2011年11月27日 启动,至 2012年1月27日 截止。为做好我区参展企业展位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基数及分展区展位数量
第111届广交会展期与展区设置仍维持现行格局不变
,各交易团展位基数及分展区展位数量均维持在第110届广交会状态基本不变。据此推算,第110届广交会我区交易团展位总数为271个,具体展区分布和分展区展位数量见附件1。
二、企业申请展位原则
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第十九条“对使用一般性展位参展的企业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评制,其展位数量安排原则上保持两届不变”。《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分配性展位管理办法》,第三条“展位安排实行标准量化评分,一年一评,原则上一定两届保持不变”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第111届广交会我区企业申请展位的规则为:
(一)第111届广交会我区交易团展位安排原则上维持第110届不变。即:凡第110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经申请获得在我区交易团展位的,除参展企业自愿放弃、延时不报展位申请表和过期未交展位费保证金或在第110届广交会参展期间严重违规,经研究决定不予安排本届部分或全部展位的外,各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和展区类别,原则上维持第110届不变,展位位置待企业特装申请确定后,由交易团与各商会协调安排。
(二)新增参展企业申请和第111届参展企业新增展位申请,其所申请展位需在大会根据其他交易团退回展位中新增我区交易团展位数量、类别和第110届广交会我区参展企业退出展位数量、类别内,由交易团依据相关评分统筹安排解决。
三、申报时限和报送材料要求
为兼顾第110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继续申请第111届广交会对应展位的真实有效,同时又能提高新增参展企业申请和第110届参展企业新增展位申请的针对性,为交易团最大限度地从其他交易团退回展位中争取增加我区交易团展位数量提供可靠需求依据,经交易团研究决定,第110届广交会我区企业申请展位的时间统一划分在三个时间段内集中进行。 十年的职业生涯,参与组织广交会展位调剂,已成功服务数十家企业顺利参展。广交会展位的申请、调剂、联营参展工作已全面展开,如果您希望产品能早日走出国门,拥有良好的外贸业绩,我和我们的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成为您驰骋商海中的一片风帆。
2012年广交会摊位预定服务热线:13710774537 020-34332930
第111届、第112届广交会摊位预订服务热线:13710774537 02034332930 康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