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油耗限值将较第二阶段下降20%;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量将降为7L左右。考虑到车企无法迅速完成任务,故新标准将提出渐进式目标,如2012年为导入期,新老车型的油耗可以高出标准一定比例,但2015年开始严格按新标准实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透露,与前两个阶段的标准不同,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值对象,而将单一车企业旗下所有车型纳入考核范围,即车企年产各类车型的油耗加权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标准。
符合新政规定与否,将影响企业的盈利。据悉,在工信部商议《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时,已经启动与标准挂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据悉,不达标车企将被处于税收惩罚,优于标准的车企将享受下调纳税税率优惠。此外,工信部称,在实施第一及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后,已经累计取消超过800辆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