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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通关”省钱又省事

2009-05-13 20:570

“珠三角纲要”给东莞企业带来了实际的好处,今后在广东省范围内,经过不同的口岸时,进出口货物不需要再重复报检了。这对东莞企业尤其方便,据估算,每年大约可以为东莞企业节约875万元。

告别“二次报检”

在口岸办手续时间长,一直是让东莞外贸企业头大的问题,也是检验检疫、海关等相关部门努力改善的重点。记者昨日从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一项新的政策已经出炉,原来普遍存在的“二次报检”成为历史,东莞外贸企业更方便了。

由于深圳、珠海是经济特区,设有检验检疫局,独立于广东检验检疫局。以前从一个口岸进入另一个口岸时,需要二次报检,换取当地检验检疫局的证件。从5月1日起,广、深、珠三地的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出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区域的通知》开始执行,在广东省范围内,企业只要凭一个局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就可以在其他局管辖的口岸验放,直接出口,省钱又省事。

这项措施将惠及大部分东莞外贸企业。东莞临近香港,历来大部分货物都经由香港进出口,途中基本上都要在深圳办一次手续。新政实施后,东莞大量企业都可以卸下“二次报检”的负担了。

每年省下875万

东莞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称,这项新政是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大通关”建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实际行动。“(新政)有利于减少通关环节,加快通关速度,为企业节约时间和成本。”

据统计,2008年,东莞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从广东省内其他口岸出口的货物达17.4万批次。新政实施后,不仅省略了“二次报检”的时间和手续,还为企业节约下大笔费用。按照在深圳、珠海由中介机构办理有关换证手续每单50元计算,东莞企业每年大约可节省费用875万元。

企业需知

7类产品不能享受新政

1、散装货物;

2、出口援外物资和市场采购货物;

3、在口岸需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拼装的;

4、双边协定、进口国或地区要求等须在口岸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5、列入风险预警目录内的;

6、列入严重违规企业目录内企业,其生产的出口货物在一年内不得直通放行;

7、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必须在口岸查验或实施检验检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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