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寻找关键因素时,柏拉图采用了ABC分类法,按重要程度不同,将影响结果的因素进行了三级分类,即在0-80%区间的是A类因素,在80-90%区间的是B类因素,在90-100%区间的是C类因素。
柏拉图的应用原则
基于其核心理念和适应于销售管理的应用环境,柏拉图在应用中需要遵循三大原则:
1.主要因素有限原则
柏拉图的第一原则是找出的主要因素不要过多。一般而言,最终找出的主要因素最好是2-3项,最多不要超过4项,否则将失去“找出主要因素”的意义。但同样要注意的是,也不能刻意为求得尽可能少的关键因素项而通过不合理的删除或合并来处理一些关键因素较多且平均的情况。
2.重要性上升原则
当采取措施解决或基本解决了某个或某些关键因素后,原先次要因素的重要性将上升,此时需要重新运用柏拉图进行分析。如此不断循序而进,就能推进销售绩效得到不断的改进和提高。
3.合并原则
合并原则是指为便于集中精力于关键和次关键因素,适当对一些一般因素进行合并。在通常情况下,不太重要的因素可以列出很多项,为便于分析、简化作图,常将这些因素合并为“其它”项,放在横坐标的末端。
4.展开原则
展开原则是合并原则的逆向指导。它是在关键、次要因素不断解决的矛盾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补充原则。它提醒销售管理者,当原来的关键因素和次要因素都不断得到解决时,那些合并的项,特别是所谓的“其它”项就要适时地展开。因为,一些因素的解决必将导致一些原来微不足道的因素变成得举足轻重了。
原则外的注意事项
我们知道,销售活动是一个实用为先导、快速反应为先决条件的商业活动。它是一个无法进行大量实验,分析数据永远满足不了管理需要的一线战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管理分析的精确性与贻误战机的可能性成正比。所以,销售管理永远不是追求精确,而是追求大致方向的管理过程。这是很多方法在销售管理中运用的指导思想,柏拉图法也概莫能外。
这就决定了,柏拉图法在销售管理中的应用必须以定性方法为主的原则,现时,辅以必要的定量分析方法。我们不能够期待有一连串完美整齐的数据列出来,等着我们去分析,而是要在残缺不齐的数据基础上更多地依靠经验和理性去判断和分析。
同时,由于销售问题的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不容易判定,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单次的结果并不是绝对地由某个单一因素决定的,两个以上因素都有着相同等级重要程度的情况也很常见。这就使得我们在柏拉图法应用的第一步——“影响因素的列举”上就得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分析和选择。这时候,经验和常识是我们几乎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