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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做了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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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如下工作:1 建议修订《公司条例》,把确保招股书内容准确的法律责任范围扩大到保荐人及其他中介人士;

2 证监会将参照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关于《处理卖方证券分析员利益冲突的原则声明》,制定香港的“分析员守则”;

3 证券会拟引入“扣分制”监管保荐人,并处分失职的保荐人;

4 香港交易所拟实行“认可名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监管范围是包括上市保荐人在内的所有中介人;

5 香港交易所发出咨询文件,拟要求参与招股工作的所有中介人,包括保荐人、会计师、律师,必须与公司董事一同在招股书上签署,各自对自己负责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6 由于注册会计师属香港“会计师公会”监管,证监会已向该公会建议制定《民营企业核数工作指引》,并希望该公会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使协助公司上市的会计从业人员的角色更加独立。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网址:http://www.rf.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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