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商品仓储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lzb-2022-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行政审批局以绥自贸审批[2022]第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 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绥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钢结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商品仓储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分包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地 点: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合益国际物流南B-6地块
2.4资金来源:政府投 资和企业自筹
2.5控 制 价:17,831,920.34元,安全明文施工费464,873.26元:
2.6分包建设内容:3#、4#库房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16019.06平方米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共计244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含三 级)及其以上资 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 8 月至2022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 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土建专业),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 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 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2019年--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投标人无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页。查询日期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11月 25日至 2022 年 12 月 0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施工图纸免费提供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09:30 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