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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道路

2022-11-05 10:1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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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公告

黑龙江   2022-11-0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QTHRM-BLFDZQ-GK001
受七台河润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七台河润沐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道路工程
1.3、项目概况:勃利县风电制氢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场址位于勃利县西北部,中心距离勃利县城直线距离约40km。本工程共建设40 台GW191-5.0MW 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200MW。
1.4、实施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场内道路:总长:49.07km;扩建:34.91km;新建:12.08km;直接利用2.078km。本标段涉及环水保工程。关于道路内容:所有场内道路、调头平台、材料堆放场地、表土存放场地、弃土场的施工。场外道路及风机平台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补充说明:
(1)场内道路及两侧、场内道路范围内地上及地下障碍物的清理或改造、进场道路路基的加固(满足运输净空高度、宽度、重量需求及转弯半径需求,结合机组需求的宽度进行桥梁加固 、路面下挖、钢便桥架设、边坡防护、排水涵管施工、排水沟施工、引水沟施工、原有道路及灌溉渠借用的协调、改造、修复等,包含以上施工的涉及的手续办理、协调 ),道路指示和警示牌制作安装,排水沟、排水涵洞、挡土墙、护坡等的施工;施工后的场地平整、恢复等,以及水保、环保工程施工部分,满足环水保验收要求。在设备进厂时积极配合运输牵引,在施工周期内道路维护保养,满足施工及路堪报告要求,在移交生产前进行专项平整、维护。
(2)永久及临时征占地的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或征地补偿合同),承包人负责协调补偿款的发放及相关配合工作,未按图施工导致额外增加的征占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平台(不包含风机吊装平台)、道路在施工过程中会进行面层处理,表土剥离,存放及看护满足环水保方案、《黑土法》和当地政策要求,施工完成后的复耕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超出设计范围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费用不再增加。发包人负责将占地补偿款支付至政府账户,由承包人负责协助占地补偿款的发放,超出招标人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及数量等原因发生的民阻、民扰造成的机械、人员降效窝工等费用包含在工程总价中,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费用。
注:本条描述中永久及临时征占地的补偿费特指:风机基础、升压站、道路(永久部分)、道路临时加宽部分(以施工图为准)、吊装平台、集电线路塔基永久占地、集电线路塔基临时作业面、集电线路临时便道,以上为招标人负责的所有征地及补偿范围,其余承包人为施工所占用的堆场、项目部、材料场 、搅拌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部分全部的征占地手续及补偿,由承包人负责。
另外,发包人负责土地、林地使用权而应向出让人缴纳的行政性收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复垦押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占补平衡费。
(3)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范围内配合征占地土地面积测量、权属登记、制表、报乡政府审批,以及过程协调;施工范围内相关手续办理、政府及民扰阻工协调。包括施工范围内所有相关清障、农网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的迁改、征拆及民扰阻工协调工作,超出招标方补偿部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招标方补偿部分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道路施工以满足风机基础施工、运输风机及吊装风机施工为前提条件,如道路无法满足风机基础施工、运输风机及吊装风机施工,则由投标人无偿负责整修道路,以满足施工要求。其他施工范围:本标段相关的工作配合;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协调、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道路及临建以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设施等。
(4)由承包人负责与项目勘察单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阶段的整体对接,并按照发包人对于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完成各勘察设计阶段图纸及技术资料交付、现场技术交底、现场图纸会审、现场技术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并按照发包人对于技术管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交技术方案供发包人进行审核。
(5)承包人承担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环、水保专项施工及植被恢复工作,工作范围及工程现场验收标准应以当地环、水保部门专项验收标准为准。复耕结果需政府确认的复耕证明。
(6)承包人负责办理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设备及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工程临时堆场等满足现场施工所必须的临时用地手续,并承担地方协调、用地补偿、青苗补偿、伐木补偿、拆迁补偿、植被恢复等相关费用,且需在工程竣工时将使用的临时用地按原貌恢复,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应对此进行体现,如未体现,视为含在投标总价内,结算时不再考虑相关费用。
(7)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工作范围内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
2)承包人应按规定负责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道路;承包人采用柴油发电机、引接站外电源等措施解决施工用电;
3)承包人负责现场供水系统及必要的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包括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等;
4)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项目部及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道路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
5)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通讯问题。
6)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企业;
7)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8)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9)设备及材料临时堆场。
以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安全及质量目标
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标杆评价管理办法》(Q/GW 3ZD-ZK02-2019)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3、工期要求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5月30日,计划工期161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开工时间滞后,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但总工期不变。承包人不得因开工时间推迟或提前而向业主提出索赔。承包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
3、现场踏勘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 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需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2.4、资 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单位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三 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三 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提供资 质证书复印件。
4.2.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上述要求证明材料。
4.2.6、业绩要求: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道路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1日17: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 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3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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