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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山东画院创作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水系统)采购

2020-11-21 14:25
项目〓山东画院创作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山东画院、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90.0万元
1、招标条件
项 目 名 称: 山东画院创作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单位:山东画院、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报 名 时 间: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到下午16: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画院创作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唐冶新区,西至刘公河、东至唐冶中路、南至文苑街、北至世纪大道中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9880.47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标段。
本工程招标规模:约390万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通风空调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通过相关验收、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终记载为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及以上的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需交验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
(5)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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