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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〼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S-2020-017
招标人: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ZGS-2020-017
2.2 项目名称: 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2.3 项目概况
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寨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矿区储量规模1611.6万吨,项目开采区面积为0.186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采矿建设规模为200万吨/年,矿石加工厂建设规模为200万吨/年。
招标合同期限:一年。
承包方式:实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2.4 招标范围: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矿山开采设计和矿山现场情况,进行矿石开采、运输等相关工作,年生产、运输矿石约200万吨。主要内容如下:
2.4.1负责落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采准、矿山覆盖层的剥离、工程爆破、荒料开采、产品运输至破碎站下料口以及运矿道路的修建等辅助工程;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内容;
2.4.2负责矿区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管理,按工艺及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配置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及生产必须的工、机、器具;
2.4.3负责采区至破碎站的运矿道路维护、道路洒水、边坡形成后的绿化工作,采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提供、供排水、综合防尘、生产生活用电、火工品使用审批手续的办理及协调等一切相关工作;
2.4.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物资、材料等的采购的管理使用;
2.4.5负责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浮土、废石运输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所产生的浮土、废石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随意处置。承包人在排废的过程中需按照排土场的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及建设,如产生次生灾害由承包人负责。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具备露天矿山施工、开采运输、爆破作业及矿山安全生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符合国家安监总局第62号令规定,并具有公安部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具备有效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具有露天矿山开采管理经验,近三年内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200万吨/年及以上露天的石灰石矿山或水泥矿山或金属矿山的施工业绩(附合同证明材料);
3.5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矿山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提供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金属非金属矿山类或危险物品(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类别);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7 企业实力强,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6月30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二年(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企业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200万吨/年及以上露天的石灰石矿山或水泥矿山或金属矿山的施工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3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