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帘制造与安装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0-06-13 09:46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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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石家庄地铁3号线二期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制造与安装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河北   2020-06-12
招标编号:HBTZGS-SJZDT3-2-2020-03 招标编码:CBL_20200612_103037217
开标时间:2020-06-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TZGS-SJZDT3-2-2020-03
1.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招标的项目石家庄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2~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使用单位:参加石家庄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标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衔接,呈东西走向。工程起于三教堂站(不含),止于北乐乡站,沿规划金沙江路和南二环东延线敷设,线路全长8.1km,设车站5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平均站间距约1.6km。设车辆段一处,为北乐乡车辆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相关工程投资建设部分约为28亿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满足招标采购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工期暂定42个月,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2.2招标编号:HBTZGS-SJZDT3-2-2020-03
2.3项目名称:石家庄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
2.4招标内容: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防火级别 数量(樘) 总面积(㎡)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防火门FHM-01 防火门  甲级 346 864.35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且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的生产商,同时具有生产供应、安装经验,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标人提供的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级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与通过认证,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带有CCCF标志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内(外)本行业权威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质保体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认证等;3、投标人至少有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开通线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生产企业无合同违约现象;5、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外购物资(五金件)制造商的资格、生产证明能力等资料。 500 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所在工地
 防火防盗门  甲级 5 12.66    
 防火密闭门  甲级 154 384.73    
 防火隔音门  甲级 31 80.53    
 特级防火卷帘门  甲级 5 54.3    
 普通钢质门   62 136.45    
 防火观察窗  甲级 10 26.55    
 五金件   配套     
说 明 《招标内容》中的资格要求若与《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均按此处执行。实际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待甲乙双方订立书面合同以后,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人提供的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级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与通过认证,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带有CCCF标志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内(外)本行业权威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所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详见本章招标内容资格条件),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并且具有运营单位积极的评价;
3.1.6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三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3.1.7 其他要求:
(1)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月 12 日至2020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08: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8: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投标产品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F“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 6 月 30 日08: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 30日10:00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gy198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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