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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光电标志采购招标公告

2020-06-12 17:30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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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光电标志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其它,   四川   2020-06-12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0612_1111358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宜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光电标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YGSJD-202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光电标志集中采购,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电标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宜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光电标志采购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

2.3 计划供货时间:

(1)宜宾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西绕段)计划供货日期2020年8月-2020年10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南绕段和主线段)2021年6月—2021年12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4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由宜宾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西绕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南绕段和主线段)组成,施工图设计路线全长共160.139公里。其中西绕段全长31.744公里,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高县境内(含利用连接线7.25公里)。南绕段全长28.354公里,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高县境内。主线段全长100.041公里,位于宜宾市叙州区、高县、筠连县境内,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约205亿元,全线共设置7个土建标段,设置3个机电标段。

招标项目为宜彝高速公路光电标志及相应服务采购招标,包括但不局限于:招标物资设备供应、指导安装、配合调试等;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并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检测报告要求为省部级及以上的型式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质量监督、生产许可类检测报告。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财务未出现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应根据“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以及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如实提供营业额、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未按规定填写营业额、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则相应评分项得分为0。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条已正式开通的公共交通工程(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市政)的类似设备的供应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的业绩为所代理制造商对应产品的供应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附件一 宜彝高速公路光电标志集中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中要求。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包括供货清单、合同总价等主要内容(供货合同内未明确供货清单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备查)。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期不处于因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未发生严重合同违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中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

3.6.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6.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对投标人在该项目的--授权,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9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0日10时00分,一包一投,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高一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gy198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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