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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全辖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江苏 2020-06-11
招标编码:CBL_20200611_10303519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委托,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全辖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全辖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2020-0862
3、-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涉及折扣率均≤20%,超出本项目-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招标内容:
(1)招标人计划开展全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集中采购,拟通过本次招标组建江苏省分行常规库;
(2)本项目采用差额入围,即中标人数量须小于有效投标人的数量,招标人保留对-终入围供应商数量的决定权;有效投标人指的是通过本项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3)本项目分为11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价,须对所投标段中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4)标段设置如下:
标段号 设置内容 拟中标人数量
1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南京 ≤15家
2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徐州 ≤5家
3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连云港 ≤5家
4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扬州 ≤5家
5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泰州 ≤5家
6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南通 ≤5家
7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镇江 ≤5家
8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常州 ≤5家
9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盐城 ≤5家
10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淮安 ≤5家
11 房地产、土地类抵质押物评估-宿迁 ≤5家
(5)各标段中标人主要服务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本部或10家省辖分行(徐州、连云港、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盐城、淮安和宿迁分行)对公对私授信业务房地产、土地类、资产类抵质押物。
(6)入围江苏省分行本部(南京)的中标人,可服务于上述所列的10家省辖分行对公对私授信业务房地产、土地类、资产类抵质押物;
(7)入围任一省辖分行的中标人,仅能服务于所入围省辖分行的该类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满足招标人考核指标后可续签合同。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本部或10家省辖分行(徐州、连云港、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盐城、淮安和宿迁分行))。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一至标段十一通用):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若为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授权书;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与本项目实施要求相匹配的能力;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报名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现汇卖出价折算),执业经营三年(含)以上;
(4)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中无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6)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9)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或退库名单;
(10)有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11)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2)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人还应满足的特定资格要求(针对标段一):
(1)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资格(提供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效备案证明,备案等级必须为一级);
(2)具有有效的土地估价资格(提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有效备案证明);
(3)须为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或在南京市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设立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组人员专业配备合理,承接评估项目时至少委派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专职负责,且在项目进行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3、参与标段二至标段十一的投标人还应满足的特定资格要求(针对标段二至标段十一):
(1)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资格(提供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效备案证明,备案等级必须为二级或以上等级);
(2)具有有效的土地估价资格(提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有效备案证明);
(3)必须是在所投地区当地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需提供在当地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组人员专业配备合理,承接评估项目时至少委派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专职负责,且在项目进行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三. 报名的时间: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报名。
四. 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时00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高一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gy1980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