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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泉州闽光220m2烧结改建与5#烧结机改建烧结烟气

2020-05-29 13:33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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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泉州闽光220m2烧结改建与5#烧结机改建烧结烟气脱硝装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01110430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20m2烧结改建项目(以下简称4#烧结机)与5#烧结机改建烧结烟气脱硝装置EPC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安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1项目名称:泉州闽光220m2烧结改建与5#烧结机改建烧结烟气脱硝装置EPC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4#烧结机与5#烧结机改建烧结烟气脱硝装置EPC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安溪县泉州闽光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概况: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及结构调整方案,在泉州闽光建设2套220m2烧结机,在同步配套的烟气脱硫装置后串联布置两套脱硝装置。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新建4#、5#烧结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采用“一机一套”布置方式,共两套SCR装置。脱硝装置布置在脱硫引风机钢架外2m之后,与主机采用串联布置方式,采用SCR脱硝工艺,包括烟道系统、GGH换热系统、烟气加热系统、SCR反应器系统、喷氨系统、脱硝引风机以及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土建配套, 2套脱硝共用1个烟囱(含烟囱)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中标人负责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及软件编程)、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土建工程(含基础处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性能考核、工程验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交付使用、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2.4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交工投产(具备投产条件),建设工期作为评标考核的重要评标条件之一。
工期时间确认自合同签订起至具备生产条件的时间,投标人须提交施工计划安排表。
工期按下述标准考核: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15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超3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封顶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2.1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4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1台套工况烟气量138万m3/h及以上且已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电力、焦化等配套SCR脱硝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具有1台套在烧结、球团上应用且已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SCR脱硝业绩。以上业绩均需满足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的指标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对应项目使用方出具的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有使用方盖章)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规模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3.2.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承包业绩,提供项目业绩清单(加盖公章)。
(2)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行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提供项目业绩清单(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到招标人工厂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由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书的将视为无效标。现场踏勘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0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采用上门购买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6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时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 6017 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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