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海悦城项目景观规划与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悦城项目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号2020-500101-70-03-116127号,项目业主为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规划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1111号;
2.2设计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27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908平方米,其中绿化景观面积约68617平方米;
2.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规划方案报规所需的绿化设计方案及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10日历天,方案及扩初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海悦城项目景观规划与设计招标(含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设计),具体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2017年至2019年或2016年至2018年)和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关于该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项住宅类景观设计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且含海绵城市建设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项要求须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复印件。【定标后,招标人保留对设计业绩真实性验证的权利,若发现中标人设计业绩存在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文件正本中附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查询结果截图(能明确体现记录情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3.5主创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1)主创设计师具有景观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复印件),并自2017年4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项住宅类景观设计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且含海绵城市建设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该类似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且合同中能体现出主创设计师的证明,若不能体现,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
(2)本次投标的拟派主创设计师及参与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本公司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社保参保证明。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9日。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6日9:00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