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购≥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8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2020年南京(红)油墨,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03日
1.5 交货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1.6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18.44万元。
1.7 ※本项目设置-高投标限价, -高不含税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具体供货数量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执行,此项目供货周期内有可能会出现供货数量低于或者高于招标数量,请投标人自行供货考虑投标风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2投标人应无招标人明示的《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中列举的不良行为记录。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账号。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中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近一个采购周期被评为行业、上级主管单位不合格投标人的。
2.7投标人具有当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化品油墨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副本)以及所售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危化品油墨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资信证明、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