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购≥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东单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委托
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招标人)委托将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批准实施,资金已到位,项目资金性质为企业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东单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2.2、招标范围:从项目设计需求、招标采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本项目招标控制金额:2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5投标人须具有投资金额1亿元(含)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建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且项目已完成,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
3.6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3.6.1国家发改委或建设部核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原工程咨询(建筑)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或综合)资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或综合)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原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两项或以上甲级资质
3.6.2投标人拟组建派驻招标人现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注册招标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职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正在进行的项目,拥有10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的;
(7)近三年内受到过刑事处罚(比如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0年5月20日 至 2020年5月25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9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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